******有限公司便利店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有限公司便利店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二)最高响应限价(以下最高响应限价均为含税价,暂列金额均为不含税价。):
子包1最高响应限价(含暂列金):******.09元(含税),其中吕田服务区项目的暂列金额为58142.61元(不含税);连平服务区项目的暂列金额为53423.28元(不含税);下茅田停车区项目的暂列金额为52511.60元(不含税);溪山停车区项目的暂列金额为54241.73元(不含税);大广积分兑换项目的暂列金额为41418.61元(不含税)。
子包2最高响应限价(含暂列金):******.50元(含税),其中新安服务区项目的暂列金额为85785.50元(不含税);河洞服务区项目的暂列金额为41934.75元(不含税);从化南服务区项目的暂列金额为48764.30元(不含税);朱村服务区项目的暂列金额为74697.23元(不含税);南香山服务区项目的暂列金额为43479.75元(不含税)。
子包3最高响应限价(含暂列金):******.09元(含税),其中金山服务区项目的暂列金额为72549.05元(不含税);万顷沙服务区项目的暂列金额为82249.27元(不含税);白云服务区(东区)项目的暂列金额为42613.30元(不含税);城区项目(2025,10门店)的暂列金额为12458.25元(不含税);城区项目(2026,15门店)的暂列金额为224248.34元(不含税);城区项目(2027,20门店)的暂列金额为174415.33元(不含税)。
注:各子包的暂列金均为不可竞争费用,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将否决其响应。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为服务区(停车区、城区)便利店劳务外包服务,提供现场岗位作业服务。
2.子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分3个子包,本次采购项目允许同一供应商同时响应多个子包,并可同时成为多个子包的成交供应商。
3.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子包1:
序号 | 服务区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吕田服务区项目 | 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大广高速吕田服务区 | 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
2 | 连平服务区项目 | 河源市连平县大广高速连平服务区 | 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
3 | 下茅田停车区项目 | 韶关市新丰县大广高速下茅田停车区 | 2025年9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
4 | 溪山停车区项目 | 韶关市新丰县大广高速下茅田停车区 | 2025年9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
5 | 大广积分兑换项目 | 大广高速吕田服务区及连平服务区 | 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
子包2:
序号 | 服务区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新安服务区项目 | 广州市增城区广州北三环高速新安服务区 | 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
2 | 河洞服务区项目 | 广州市增城区从莞深高速新安服务区 | 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
3 | 从化南服务区项目 | 广州市从化区从埔高速从化南服务区 | 2025年12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
4 | 朱村服务区项目 | 广州市增城区增天高速朱村服务区 | 甲方书面通知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暂按2025年10月1日预估 |
5 | 南香山服务区项目 | 广州市增城区花莞高速南香山服务区 | 2026年6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 |
子包3:
序号 | 服务区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金山服务区项目 | 广州市番禺区广台高速金山服务区 | 2025年9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 |
2 | 万顷沙服务区项目 | 广州市南沙区南中高速万顷沙服务区 | 2025年10月17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 |
3 | 白云服务区(东区)项目 |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高速白云服务区 | 2025年12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 |
4 | 城区项目(2025,10门店) | 广州市区内甲方管理的高速公路桥底 | 2025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启用时间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
5 | 城区项目(2026,15门店) | 广州市区内甲方管理的高速公路桥底 | 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启用时间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
6 | 城区项目(2027,20门店) | 广州市区内甲方管理的高速公路桥底 | 2027年1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启用时间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
4.采购范围:
采购标的 | 采购范围 |
子包1 | 北片区:吕田、连平服务区,下茅田、溪山停车区、大广积分兑换项目劳务外包服务 |
子包2 | 中片区:新安、河洞、从化南、朱村、南香山服务区劳务外包服务 |
子包3 | 南片区:金山、万顷沙、白云服务区及城区劳务外包服务 |
注:本项目各子包的《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其中除子包1的连平服务区和吕田服务区是与******有限公司签合同外,其它的子包由采购人的下属公司(******有限公司)与各供应商签订本项目合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公司响应的,还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响应登记的,以总公司响应登记为准。
(二)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至少独立承接过1个劳务外包、劳务服务、劳务分包项目。
(三)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响应文件开启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上述资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响应登记时间及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
响应登记时间:2025年7月22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28日17时00分,响应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一)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二)采购文件售价:每子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成功办理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平台指示在线交纳标书费用,交纳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三)响应保证金:¥50,000.00元/子包(人民币伍万元整)
响应保证金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划达对应项目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及子包名称。供应商在平台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信息。如采用其他形式提交,应满足供应商须知第八点的规定。
(四)供应商参加多个子包的,应按所响应子包分别进行响应登记分别缴纳采购文件费及响应保证金,并按所响应子包分别递交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响应预备会。
(二)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5日09时30分。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8月5日09时30分—10时30分。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供应商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四)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fwzn/003001/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前请确认CA有效期)。
(六)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七)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八)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20-89160590)。
(十)******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五、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集团采购信息化平台(******:18003)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响应登记期间,如某个子包响应登记并购买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采购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延长响应登记时间,在延期响应登记时间内,已响应登记供应商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响应登记的供应商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响应登记;(2)重新组织采购。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8层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康宁西路118号2号楼 |
联系人:张工 | 联系人:卢工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020-39185654 |
电子邮件:****** | |
异议受理部门:******有限公司 | 采购监督部门:******有限公司纪检室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8层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8楼纪检室 |
联系人:张工 | 电话:****** |
电话:****** |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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