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新韶溪港排渍站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2日
合同协议书
******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天元区新韶溪港排渍站新建工程,已接受 ************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承包人”)对 天元区新韶溪港排渍站新建工程 的工程总承包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
(7)价格清单;
(8)承包人建议书;
(9)承包人实施方案;
(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
(11)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包括投标承诺书、安全生产合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书、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湖南省水利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有关会议纪要和双方认可的文件等。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肆仟肆佰柒拾捌万玖仟捌佰陆拾柒元捌角捌分(¥ ******.88 元),其中:
(1) 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壹仟肆佰元整(¥ 491400.00元);
(2)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肆仟肆佰贰拾玖万捌仟肆佰陆拾柒元捌角捌分 (¥ ******.88 元);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基于限额总价模式下的固定单价合同的价格形式,即:由承包人按中标总价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款的最高限额,由设计承包人在限额实行优化设计。
4.承包人人员: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刘平华(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湘************、安全生产考核B级——水安B******353)
设计负责人: 刘少丽(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823)
施工负责人: 刘平华(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湘************、安全生产考核B级——水安B******353)
附件8内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要求驻现场办公。
5.工程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深度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实施、竣工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计划开始工作时间:_2025 年 2 月 26 日_,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计划工期为 200 天。
9.承包人分工:按投标文件执行。
10.本合同一式 拾壹 份;其中正本 拾壹 份,发包人执 叁 份、承包人各执 贰 份;副本 / 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 / 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各有关单位。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服务中心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政府株洲大道北1号
承包人1(联合体牵头人): 湖南建投水利水电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承包人2(联合体成员单位):******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承包人3(联合体成员单位):******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承包人4(联合体成员单位): ******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牵头人):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370号省水利厅大院招待所楼
电 话(牵头人):?? 0731-****** ??
传 真(牵头人):?? 0731-******??
电子信箱: ******
开户行名称(施工): ******有限公司天元分公司
******银行: ******有限公司株洲城南支行
账 号: ? ************0322
开户行名称(设计): ******有限公司
******银行: ******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账 号: ? ************2852
******办公室备案意见: (签章)
(施工总承包合同)天元区新韶溪港排渍站新建工程.rar